网购退货咋这么难?人民日报锐评:保护消费者“后悔权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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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娱乐生活

  【御龙天下新闻】如今,网购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,我们身上穿的、用的甚至吃的可能都是网购而来。不过,很多人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,就是对商品不满意想要退换货时,往往比较困难,商家保证的“七日内退换货”的承诺很难兑现。

网购退货咋这么难?人民日报锐评:保护消费者“后悔权”
人民日报评网购退换货难

  4月25日消息,《人民日报》注意到了网购退换货难的现象,“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但在实际生活中,这条规定往往难以顺利落地。”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《人民日报》对此进行了锐评,其表示,“消费者的‘后悔权’应该得到保护,这有利于促进消费者理性消费,也能倒逼经营者放弃欺诈、虚假广告和误导性宣传,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,改善消费体验,提升核心竞争力。”

  不过,并不是所有商品都能轻易退换。有专家表示,有些特殊的商品经消费者确认,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,比如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等。而对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产品,消费者应当将商品保存完好,也就是“不影响二次销售”。但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,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、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,商家不能拒绝退换货。

  另一面,商家也不能擅自扩大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,应当在销售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,未经消费者确认,不能因事先声明拒绝退换货。